新聞 : 華盛頓正在尋找下個晉華?只能向美國拿技術的中企不妙
川普政府不滿中國強制企業轉移技術、竊取智慧財產權等行徑,
傳出除了課徵關稅外,未來還將加上出口管制、司法控告等武器。
福建晉華積體電路公司(Fujian Jinhua Integrated Circuit Co.)
最近被控竊取美光(Micron Technology Inc.)貿易機密,
遭美國商務部與司法部聯手制裁,只是華盛頓的起手式。
華爾街日報 12 日引述未具名消息人士報導,
華盛頓希望能找到其他類似晉華的案例,然後用同樣的方式施以嚴懲,
以此遏阻中國侵權行為。
官員們希望,當局以前所未見的方式捍衛美光,
能鼓勵更多美國企業跟政府配合,共同對抗智財權的偷竊行徑。
那些只能向美國業者取得技術的中企,是最容易被華盛頓盯上的目標。
美國政府需要業界配合、才能對更多侵權的中企開鍘。
然而,不少美企擔心可能失去中國市場,至今還不敢加入美光行列。
美國業界人士也透露,他們認為華盛頓幫不了什麼忙,
因此就算面臨中方侵權問題,也仍避免跟華盛頓官員接觸。
美國部分官員則希望授權財政部,
對透過網路攻擊竊取機密的企業間諜施加制裁,
甚至建議財政部以 2015 年的行政命令對付晉華,
即便晉華竊密案跟網路間諜的牽扯並不多。
不過,美國財長梅努欽(Steven Mnuchin)拒絕了這項提議。
美國商務部甫於 10 月 29 日宣布,
想將原料、軟體和技術出口、再出口(re-export)或跨國轉移給晉華的美國廠商,都要先取得授權。
不只如此,所有授權審核都將套用拒絕推定(presumption of denial)原則。
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當時控訴晉華的理由相當特別,
他直指「晉華有危及美國國土安全的嚴重風險,
不但讓美國廠商的長期利益備受威脅,
向這些供應商採購重要元件的美國軍隊也將受到損害。」
在過去,美國商務部對威脅的定義較為狹隘,
大都只侷限於支持恐怖主義、將產品出口到伊朗或北韓等國家,
或是違反出口管制規定等。
報導亞洲事務超過 25 年的南華早報前記者 Tom Holland 11 月 5 日撰文指出,
這是一個新的分水嶺。假如捍衛國家安全,意味著美國必須保有經濟和科技的領導優勢,
且華盛頓認定自身可以為了這項理由,對某家威脅美軍設備供應商的中國企業先下手為強,
那麼幾乎所有貿易保護措施,在「攸關國家安全」這個大傘保護下,都算是合理的行動。
美國司法部則在 11 月 1 日發布新聞稿宣布,
晉華、聯電及 3 名台灣人(分別是陳正坤、何建廷與王永銘)
因共謀竊取、轉運和持有美光遭竊的商業機密,
舊金山聯邦大陪審團已決定起訴。
所有被告都被指控從事經濟間諜活動等罪名。
除此之外,美國也發起民事訴訟,對美光遭竊商業機密的轉輸行為下達禁令,
特定被告也不得將聯電、晉華利用商業機密製作的產品出口至美國。
倘若遭到定罪,晉華、聯電犯罪所得資產將遭沒收,並面臨最多 200 億美元的罰金。
由 TechNews科技新報 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