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美光以戰逼和為何踢到鐵板?
聯電在大陸控告美光專利侵權案,判決結果昨(3)日出爐,聯電獲判勝訴,
美光必須將部分產品停止銷售、製造及進口。
業界人士認為,美光意圖阻撓聯電、福建晉華在記憶體領域上的合作案,
卻輕忽聯電在專利布局上已經有相當實力,所以才會在大陸踢到鐵板。
美光於去年底在美國對聯電掀起訴訟戰,聯電也不甘示弱在大陸對美光展開反擊。
大陸法院昨日判決結果指出,美光確實侵害聯電營業秘密。
業界人士指出,聯電早在DRAM上有自主研發能力,
且專利布局時間相當長遠,無須仰賴其他家公司就能自主生產。
事實上,美光與聯電的DRAM記憶胞架構明顯不同,
美光主要採用直行式主動區(Active Area,AA)設計,
聯電則選擇交錯式AA設計,其中DRAM的記憶胞為技術關鍵核心,
核心不同,也就代表研發技術不同。
再加上聯電早年就有DRAM生產能力,且擁有相當多專利,
未來DRAM世代再度向上提升後,將會進入到MRAM的新藍海市場,
因此聯電現在可望藉由舊有DRAM技術,將台灣記憶體領域向下扎根、向上生長。
業界人士認為,美光先前在美國對聯電、福建晉華控告侵害DRAM專利權,
但從目前大陸判決結果顯示,聯電擁有邏輯及記憶體晶片的研發能力,
美光可能是有意阻撓聯電和晉華合作,因為聯電有自主研發能力,擔心對其有重大影響,
所以美光才會從台灣及美國一路提告,同時透過媒體試圖中傷聯電。
業界人士推測,美光對聯電及晉華提告,
最終目標應是希望晉華未來能夠與美光在DRAM市場上攜手合作,
也就是循華亞科模式,讓美光在大陸DRAM市場能夠獲取更大利益。
業內人說,美光本次對聯電的訴訟忽略的是聯電在晶圓代工領域已經有30多年的歷史,
不論在邏輯、射頻(RF)及記憶體等專利佈局,
因此美光這次嚴重輕忽聯電的技術布局實力,才會在中國大陸侵權案敗訴。
由 中時電子報 轉載